各有关部门:
根据豫安委办[2017]7号《关于印发全省今冬明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及教办安全[2018]4号《转发【关于印发全省今冬明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学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和使用管理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安全管理工作,在全校范围内,以教学大楼、实验室、变配电室、图书馆、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和校内各经营网点为重点,加强电气火灾隐患排查,严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线路老化问题;严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或“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特别关注学生宿舍、实验室、教学大楼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装修工程未经消防审批和验收、电器设备过载或老化、电动自行车充电不规范、停电后复电等容易引起校园火灾的问题隐患,从源头上切断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二、大力推进电气火灾隐患集中区域线路改造。
电气保障部门要排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检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加大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重点部位电气集中改造,安排专业人员检查验收,确保改造到位;未完成改造的,要明确整改计划时限,确保按照文件要求,全部改造到位,积极推动安全电气火灾智能监控体系。
三、加强电气火灾防范宣传培训。
一是加强学校电气火灾防范宣传,后勤、保卫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安全用电纳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通过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校园多媒体宣传平台(广播站、视频播放平台、LED屏等)典型电气火灾案例和电气火灾防范视频资料,开展针对性的用电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二、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对其从业能力进行认真检验,严防无证上岗和能力不过关的现象发生,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三是组织相关管理人员、电工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题培训,讲授电气火灾应急处置措施、疏散逃生知识等内容,并配合保卫处做好培训、演练,提升全校电气火灾防范能力。
四、积极推进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见章立制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职责,积极完善本部门、本单位的用电、用气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火灾防范机制。要明确职责、方法、流程、监督、奖惩等一系列内容,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2018年1月25日前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情况及相关规章制度报后勤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