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学院校史资料征集公告
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海内外校友、社会各界人士:
为了真实、全面地反映学校各个时期的发展历程和办学成就,展示校友风采,弘扬传统,振奋精神,激励后学,继往开来,学校启动校史馆筹建工作。为此,特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校史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接纳各方捐赠。
二、征集内容
1.各级领导人、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演讲的照片、音像、文稿、题词、赠言、纪念品等;各级领导人、社会知名人士及国内外机构在学校各类重大活动期间发来的贺信、贺电等资料。
2.校友中社会知名人士、著名学者、领导干部、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对国家或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照片、音像、书刊、人物自传、事迹介绍、媒体报道和实物资料。
3.与国内外机构、高等学校交流合作,以及国内外机构、社会人士捐资助学方面的照片、实物、资料。
4.各个时期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知名教授的任命、照片、聘任书、论著、手稿、证书、日记、信函、工作、获奖的各种文档、以及在校期间亲笔签署的重要历史文档、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实物。
5.学校各个时期的珍贵历史照片、音像、报道、实物、资料;学校各个时期的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教具教材等照片、实物、资料;学校各个时期制发的具有历史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不同时期使用的校牌、印章、校训、校歌、校刊、校标、校徽、纪念章等。
6.校友赠予母校的具有保存和展出价值的实物、资料;校友与母校的精彩瞬间记录、具有特殊意义的物品;校友创作的作品,如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等;校友在校学习期间的作业本、实习报告、读书笔记、获奖证书、奖状、获奖纪念品等;校友收集的与学校有关的物件、资料、文献等;校友个人珍藏的凭证,如早期的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借书证、成绩单、毕业文凭、学位证书、各类票证等;历届毕业生名录、合影、纪念册、赠言题录、回忆文稿等。
7.国家、省市级新闻媒体对学校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报道;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的资料,如照片、音像、作品、奖杯、奖状、奖章、奖品、锦旗、证书、纪念品。
8.学校各部门(单位)在学校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具有标志性办学成就的实物、资料,包括照片、书籍、报刊、音像、牌匾等;有影响的人物、事件的史实记录材料;对当时社会产生重要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书籍、报刊、音像等。
9.学校师生员工(1)编撰的专著、教材、文艺作品,反映在校学习、工作和生活并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照片、实物(如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科研样机、试制品等)、资料(如作业本、读书笔记、手稿、回忆录、自传、轶事等);(2)参加国内外各类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赛事等)的照片、实物、资料(如通知、聘书、作品、奖品、纪念品、证书等);(3)个人珍藏的反映学校历史变迁及昔日风貌的老照片(各个时期校园地形图、学校平面图,特别是早期地图、校园风貌等)、匾额、碑石(文)、拓片以及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凭证、纪念册、徽标、印章、票据等。
10.其他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实物与资料。
三、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对符合校史馆收藏范围的实物、资料,学校将登记造册,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并向捐赠者以致谢忱;对十分珍贵、价值较高的物品,学校将对捐赠者量力予以嘉奖。
2.代管代展。对特别珍贵的实物、资料,本人欲自己保存原件的,经双方签订协议,学校可代管代展。原件展出时,将标明物品出处。
3.复制仿制。对比较珍贵的实物、资料,本人欲自己保存原件但同意进行复制仿制的,学校在复制仿制后陈展复制仿制件。
4.购买收藏。对愿意将个人拥有的珍贵实物、资料以出让方式转给学校的,经双方协商后,由学校购买收藏。
5.登门协助。如本人公务繁忙或年事已高,学校可派人登门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对拟撰写回忆文章或有关史料的老同志、老校友,若书写不便,学校可派人前往访谈记录整理。
6.无偿征调。对校内各部门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校史资料,由学校统一无偿征调,存放校史馆永久保管和展陈。
7.经双方友好协商的其他方式。
8.对所有提供校史资料的个人或组织,学校将颁发证明证书。
四、权益维护
1.凡个人或单位捐赠的、学校购买收藏的实物、资料等,其所有权及陈展权归学校所有,学校将根据布展需要进行管理和利用。
2.凡由学校代管代展的实物、资料,产权归寄存者所有,学校将按双方签订的协议,在规定范围内利用。
3.根据原件由学校制作的原件复制品、仿制品学校有陈展权。
4.学校拥有以上各类实物、资料的宣传权。
五、征集要求
1.实物、资料持有者可以通过上门、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学校校史馆筹建办公室(筹建办设在学校档案室)取得联系,了解相关事宜。
2.凡提供实物的,请附简要的文字介绍;凡提供图片资料的,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的姓名及职务等。
3.经学校校史馆筹建办公室确认具有收藏价值的实物、资料,持有者可通过邮局寄送、网络传输和直接上门的方式移交。若有需要,学校可派专人登门征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张淑芳
办公地点:河南中医学院档案室(新校区教学实验楼BM703)
联系电话:0371-65680900 手机:13592593229
传真号码:0371-65944307
电子邮箱:xsg900@163.com
通讯地址: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中医学院档案室
邮政编码:450046
河南中医学院这座历史悠久、人才辈出的学校,今后会更加辉煌。我们期待着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一座史料丰富、内容翔实的校史馆早日建成!
河南中医学院
2013年10月15日